以制度保障农民老有所养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医养结合与健康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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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保障农民老有所养

时间: 07-18  来源: 中国信息网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是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客观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为了解赤峰市农村养老保险实际情况,国家统计局赤峰调查队走访调查赤峰市社保局,并在元宝山区、红山区和松山区根据农牧民收入水平高、中、低三个层次各选一个村,每个村抽选10名60周岁的老人进行了问卷调查。
 
    建章立制 精准发力
 
    在赤峰市社保局调查时了解到,赤峰市2009年在敖汉旗进行首批国家新农保试点,2012年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截至2016年底,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605694人。其中,城镇居民48419人;农村牧区居民1557275人。60周岁以上享受养老待遇总人数为497901。其中,城镇居民享受待遇人数为19729人;农村牧区享受待遇人数为478172人。
 
    入户宣传发动,使惠民政策家喻户晓。赤峰市结合各旗县区实际,在利用电视、网络、宣传车、宣传栏等常规手段进行宣传的基础上,组织旗县区、乡两级社保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宣传发动,帮群众算经济账、效益账,对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动员提高缴费率;对相对困难的家庭,建议在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下,尽量为自己的晚年多储存养老资金。
 
    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工作运行机制。明确旗县区、苏木乡镇(办事处)、嘎查村(社区)工作职能,对基础信息的收集、审核实行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城乡养老保险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了定期会商制度,互通信息、整合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相关信息和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信息数据准确无误,资金发放及时到位。四是建立考核奖励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体系运行情况的考核,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把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
 
    精准发力,加大政府代缴力度。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户、重度残疾人、五保供养和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等特困群体的政府代缴保险费工作。
 
    缴费标准 多个档次
 
    调查中了解到,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一是个人缴费。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二是集体补助。有条件的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嘎查村民委员会召开嘎查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三是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政府按照100-3000元13个缴费档次给予补贴,选择100-4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30元、35元、40元、45元;选择500-10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贴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85元;选择1500元、2000元、30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85元。
 
    对城乡低保户、重度残疾人、五保供养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按照100元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允许代缴人员个人增加缴费,缴费后按照相应档次享受缴费补贴。参保人缴费补贴、政府代缴的养老保险费以及自治区提高的基础养老金,由自治区各级财政负担。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承担全区补贴总额的50%,盟市至少承担25%,其余部分由旗县(市、区)承担。内蒙古自治区补贴依据各盟市财力状况划分为三类,重点向困难地区倾斜,赤峰市为三类地区,自治区补贴部分为60%。
 
    完善制度 势在必行
 
    调整机制缺乏。调查中了解到,目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月90元的基础养老金,缺乏正常的待遇调整机制,不能解决养老问题,只能解决部分居民生活困难,对富裕地区的居民不具有吸引力。
 
    集体补助缺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政策要求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合理负担,但绝大多数农村集体并不具备为参保人员提供集体补助的能力,且集体补助缺少明确规定,无强制力、无具体经费来源和支出项目,有名无实。
 
    保障经费不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高、工作量大,但国家对各级经办机构的经费标准没有政策规定,致使乡镇(街道)劳保所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干部和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高,部分人有畏难思想,只是被动应付工作。
 
    征缴体制不畅。调查中了解到,征缴主体不明确,地税部门目前只负责打印票据,征缴工作主要由社保部门布置、宣传、发动、督促;地税部门收缴保费不及时,造成协理员收取的保险费长时间滞留手中,不能及时入库,影响了基金安全;社保业务经办部门与地税征缴部门不能联网传递信息,导致缴费信息不能及时、准确计入城乡居保管理系统,严重影响了信息录入和待遇计发工作。
 
    调查中还了解到,部分16-30岁年龄段的年轻居民,认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时间长,领取等待期限长,存在缴费不积极,参保缴费少的现象。因此,解放思想,创新政策,在大力支持促进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同时,加快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势在必行。